无綫电视(大台)独大左咁多年,佢嘅「友台」亚洲亚洲早就睇唔过眼,喺09年12月向通讯局投诉,指无綫与艺人同歌手所签合约部份条款同非正式政策,属《广播条例》中禁止的反竞争行为。话说大台多年来都禁止非全职合约艺员同歌手,简单啲讲,即系非亲生仔女亮相其他电视台,通讯局喺前年曾闹爆大台藉市场支配优势,「以相当低成本囤积艺人」,削弱对手竞争力,令到观众损失,故违反《广播条例》,大台要改过啲合约之馀,仲要罚款90万。大台当然唔服气,于是就提出上诉。
据报通讯局针对大台同艺人所签嘅部头合约、一项演出合约同歌手合约,裁定亚视嘅指控成立;通讯局同时揭露大台订嘅合约有苛刻同不合理条款,好似其他电视台播放大台艺人参演作品,例如外购剧集时唔可以使用原声,必须另外配音;而艺人亮相其他电视台时亦唔淮讲广东话。大台合约列明大台无责任为签左部头合约、一项演出合约同歌手合约呢三类「间中使用」嘅艺人同歌手安排演出机会,但又限制佢的唔能够亮相其他电视台。以歌手合约为例,无喺大台演出时,TVB根本唔会支薪畀佢的,而九成歌手都同大台签左歌手合约,通讯局指大台此举「令无綫可以相当低成本囤积艺人」。
通讯局喺前年就以罚款最高100万为起点作惩处,考虑大台已有部份改善,决定判罚大台90万,系大台罚得最金嘅一次。大台于是提出司法覆核,其代表律师陈词时引述外国案例指大台被通讯局裁定违反「反竞争规定」系属刑事案件,但通讯局喺整个调查过程中都依赖证人的口供,而有关口供内容就无向TVB一方披露,大台指无办法或途径为自己辩护,以刑事案件检控无綫,系极不公平,同时亦违反《人权法》,案件听日会继续喺高等法院审理。
大台被亚视向通讯局投诉囤积艺人,罚款90万。
大台不服决定上诉。
通讯局喺前年曾闹爆大台藉市场支配优势,「以相当低成本囤积艺人」,削弱对手竞争力。
大台代表律师指以刑事案件检控无綫,系极不公平,同时亦违反《人权法》。
大台高层李宝安指,如果陪训嘅艺人唔系独家帮无綫演出,大台会减低意欲投入资源培养人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