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本报港闻部报道】通讯事务管理局审议港视对无箎电视的一宗投诉,认为证据明显不足,不会进行全面调查。另外,亚视未能在限期前提交审计帐目,通讯局决定向该台施加罚款10万港元。
港视指称,无箎曾滥用和持续滥用商标法及程序,作为针对香港电视网络整体行动的一部分,以阻止港视取得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,并妨碍或阻延港视进入电视节目服务市场,而无箎此举有防止、扭曲或在相当程度上限制香港电视节目服务市场竞争的目的或效果。
经考虑通讯办于初步查询所得的结果,通讯局的结论是港视针对无箎的投诉个案所提出的证据明显不足,而且遭投诉的行为并不见会对竞争构成显著的影响;因此,根据通讯局于2012年4月所发出的《竞争调查程序》,通讯局决定没有理据就此投诉个案进行全面调查。
亚视未如期交帐目遭罚10万
另外,通讯局于本年7月因亚视未能在指定期限(即2015年4月30日)或之前提交2014年度审计帐目,决定向该台施加罚款10万港元,并决定根据牌照第25.1条向亚视发出指示,要求其于2015年7月31日或之前提交帐目。然而,亚视亦未能如期提交。亚视将未能提交拖欠的审计帐目的原因归咎于须在审计展开前,应核数师的要求提供补充资料,并表示在股权变动的过渡期间出现未能预见的困难及变数。亚视进一步要求通讯局把提交帐目的期限延至10月31日。
通讯局称,2015年7月31日提交帐目的期限事实上是亚视提出的,并批评是次违规明显反映亚视管理层疏忽,以及欠缺有效的企业管治。